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现组织供应商或厂商进行论证,欢迎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或厂商递交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的医疗设备:
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医技科 | 眼动检测系统 | 1 |
检验科 | 化学发光仪 | 1 |
二、响应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设备的报价及价格依据:提供近2年内医疗机构同规格设备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发票、合同复印件(请根据本公告的预算价提供相应档次的设备)。
2.提供设备所需全部耗材、试剂及易耗品价格,并说明单次使用的耗材或试剂价格,收费情况,是否列入医保范围,易耗品需说明更换周期(如无耗材、试剂或易耗品请注明。耗材价格依据为内蒙古自治区阳光平台价格或其他医疗机构中标(成交)价格等)。
3.提供设备能开展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此次购买的设备所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清单包含服务项目名称,编码,收费金额等信息)。
4.设备的产品彩页、技术参数,配置清单(含分项价格)。
5.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若参与调研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7.以上所有材料及材料真实性声明函(详见附件)。
注:潜在供应商能提供上述中任意一台设备,按要求递交一份材料;或者能同时提供上述设备的,可按要求形成一套递交材料。上述设备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进行采购,中标(成交)设备不限于此次参与调研的设备,欢迎相关供应商、生产厂家报名参与医院调研。
三、获取相关附件方式和地点
通过包头市第六医院网站自行下载:https://www.btsdlyy.cn/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自发布公告起三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第六医院器械科
(三)响应文件要求档案袋正面用A4纸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四个角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材料需交三份)。逾期未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包头市第六医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第六医院器械科
电 话:0472-2625522
附件:1.报价表
2.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包头市第六医院
2025年10月13日